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校内遴选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要求,现将组织校内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关于评奖受理范围、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要求,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限额

(一)以学校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届教育部评奖,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我校限额推荐一项。

三、校内遴选工作流程

(一)各申报人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拟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到学校科研处邮箱(cisisuky@sina.com)。

(二)学校组织审核;

(三)拟推荐材料公示;

(四)组织进行系统填报。

四、联系人

鄢荣 13666179690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科研处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