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5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5年3月17日 16:19
各系、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已开始进行申报作。请各系及部门根据课题指南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了“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发布的“外语教育研究项目”以及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发布的“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三大类。具体研究方向及课题指南详见通知原文(附件)。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立项以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为主要方向,针对当前外国文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所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项目应从外语教学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和解决教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要注重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提升教学质量方面;研究应提出创新性的教学理念、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法,旨在解决高等学校英语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应当立足本学科,开展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切忌低水平重复;预期成果应具有推广价值。
(二)选题要遵循2015年的项目指南。对指南未涉及到的领域,若申报者认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三)申报本中心重点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本中心重点项目结题时需在相关研究领域申报成功省部级以上的课题或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奖项。
(四)立项项目数:“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研究项目”16—20项;“外语教育研究项目” 16—20项;“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15—20项。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在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通知原文附件栏下载相应的“科研课题申报书”(注:1、申报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项目的请下载“中心科研课题申报书”2、申报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与上海外教社联合项目的请下载“外语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3、申报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与高教社联合项目的请下载“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填写后,交科研处办公室(需纸质申报书原件3份及电子文档,纸质申请书要求统一采用A4纸印制,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科研处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申报书电子稿发送到邮箱cisisuky@sina.com。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再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三)凡在申请、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申请人和推荐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科研项目。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的项目申报。
(五)成果要求
1、凡获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的科研项目,均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
2、凡获得外语教育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3、凡获得“四川省大学外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的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高等教育出版社国际语言研究与发展中心联合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研究成果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予结题。
(六)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科研处
联系人:鄢荣
电话:02887213705 13666179690
E-mail: cisisuxb@sina.com
附件:四川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中心关于申报2015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